一个商品只有具备有效价值,才能够通过市场交换获取利润价值。
当它具有品牌力时,那么它就具有了同类商品所不具有的利润溢价的能力。所以,从上述的茅台和五粮液的启示我们可以发现其最根本的成功在于为产品注入了“价值”。
对于纯香高粱酒型白酒而言,市场中几大主力纯香高粱酒品牌在品牌的知名度上不可谓不强。
如汾酒、二锅头等,然而,除了汾酒的市场价值贡献率较高以外,二锅头的市场价值贡献率却很低,虽然包括红星和牛栏山在内的二款二锅头品牌的年销量已近10万吨,其中仅牛栏山每年近3万吨的产量就远高于国酒茅台;但是,市场销售量的份额比例却很低,因为其主力产品的单品市场价值极低,通常都很少。
如此价格的产品,怎么能够吸引更多的市场关注度呢?因此,纯香高粱酒型白酒的复兴不只是在于纯香高粱酒型白酒的产量的提升,更重要的在于价值的提升。